依据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吉林医药学院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吉林医药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jlmpc.cn/)下载。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度,学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吉林医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清单》要求,紧紧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学校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党政办公室牵头建立信息公开部门联动机制,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和良性互动。党政办公室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网上信息公开的即时更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行政部门和教辅单位依据职责实时报送公开信息,各负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了完整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全面助推清单落实
学校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整合原有资源,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报纸、公告、信息简报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逐项对照《清单》及时公开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和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心的焦点问题,深入推进招生就业、财务、基建、国有资产、采购、干部任用、人事任免、教学管理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工程领域建设项目的信息、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结果的信息;通过人事处、党委组织部门户网站,基本实现了对学校人员招聘信息、干部任用考察、任前公示等过程的全部信息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实效,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应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6-2017学年,我校主动公开10类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干部人才工作信息、资产管理与后勤工作信息、学位学科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工程建设信息、人事师资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等工作。
(二)公开方式
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门户网站、校报校刊、电子屏幕、年鉴、会议纪要、信息简报、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重要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众知情权,进一步增强了重要信息的权威性。此外,学校通过设立信息公告牌、开通书记信箱和校长信箱、开通微信订阅号等方式,分运用文字、图表、数字化、音频视频等方式,构建了完整的信息发布网络,切实增强了公开的实效性。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三)公开程序
严格按照健全制度、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步骤,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合法性。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进行总体把关,报学校审批后予以公开。公开期间,通过认真收集反馈意见,筛选、整理公开信息,及时公布处理和落实情况,同时对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
(四)公开时限
坚持将信息公开时限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对于常规性的重点工作,实施定期公开;对于阶段性工作,实施逐段公开;对于临时性工作,坚持随时公开;针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加以补充完善,必要时实施再次公开,从而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实效性。
(五)本学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度,我校共主动公开信息84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关于学校整体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要点类信息12条;关于教学管理类信息147条;关于科研管理类信息14条;关于学生管理类信息176条;关于组织宣传类信息117条;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类信息18条;关于招生就业类信息97条;关于资产管理类信息98条;关于财务管理类信息2条;关于后勤服务类信息11条;关于监督工作类信息28条;关于校园安全稳定的信息4条,关于教职工权益类信息119条。学校校园网主站的日均浏览量约为4000人次。
1.坚持学校基本信息必公开
学校不断加大基本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统计公报、年度计划、重要统计数据、学科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信息,并定期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新。除涉密项目外,所有项目的采购信息(包括采购公告、成交公告等)均在校园网主页上公开,并对结果予以公示,使公开征求意见成为重要文件起草的必经程序。2016-2017学年,学校调整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发布了《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吉林医药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修订了《吉林医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吉林医药学院公车使用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调整了吉林医药学院保密工作委员会、吉林医药学院密级确定工作领导小组,并通过校园网公开向师生员工公开,为提升决策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坚持招生信息必公开
在本科生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逐条对照《清单》中有关要求,不断增强本科招生及考核测试的透明度。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十公开”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信息公开。
认真制订学校招生章程。对学校性质、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招生信息进行了明确说明,经吉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及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学校校园网,向全社会公布。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编制招生计划,报经相关省(区、市)招生办及吉林省教育厅审批,及时上传至学校校园网向全社会公布。在各省分批次、分科类录取结束后,及时将考生个人录取信息上传至学校校园网,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通过吉林医药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jlmu.cn)录取查询栏输入本人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即可获取录取专业、层次及邮寄录取通知书特快专递EMS编号等相关信息。在各省分批次、分科类录取结束后,及时将录取人数、录取最高、最低分情况及时通过学校校园网向全社会公布;在校园网及招生章程中公布电话(0432- 64560120)、传真(0432-64681671)、邮箱(jlmpczsb@163. com),招生录取期间由专人负责招生咨询工作;通过教务处网站和本年度的《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指南》公布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信息及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实现了招生工作全程接受考生、考生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本年度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97条,其中包括招生信息74条,就业信息23条。
3.坚持干部人才工作信息必公开
学校重视在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和党员发展教育及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校园网、部门工作网页、干部工作群等平台及时发布关于领导岗位竞聘、领导干部任免通知、党员发展计划等信息。本年度主动公布《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部分六级非领导职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关于组织2016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通知》等各类信息117条,其中党建信息57条,干部任用信息60条。
4.坚持资产管理与后勤工作信息必公开
学校坚持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图书、仪器设备、重大基建项目招标均上报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批,由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投标,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中标结果。本年度共执行政府采购27次,其中招标公告面向社会公开35项,面向全校公开63项,中标公告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基建、维修、节能宣传等各类信息6条。编撰《吉林医药学院后勤服务中心食堂管理制度汇编》,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等信息5条。
5.坚持科研工作信息必公开
本年度学校修订了《吉林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全面推动《吉林医药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工作及《吉林省高等学校“十三五”高水平学科申报工作》工作,学校通过校园网实时发布了学科建设信息、科研工作信息,公布内容包括:学校科研管理文件;校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审查结果;开展的各类学术讲座、学会工作;科研奖励的相关工作信息等,本年度共发布学术交流信息8条,学科建设与学位建设规划信息6条。
6.坚持教学质量信息必公开
学校重视本科生教学质量建设,着力加强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创业教育和教学质量保障等工作,并对学校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学生数量、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等基本数据和人才培养特色、质量保障、专业建设与特色发展等实施情况方面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全面展示了学校风貌和办学特点和人才培养成果,本学年度新增本科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制定了《吉林医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补充规定》《吉林医药学院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吉林医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等制度4项,本年度通过各种平台发布公开信息147条,其中实践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创新创业等信息32条,教学运营、继续教育等信息41条,教学督导与评价信息15条,教师教学发展与医学教育研究17条,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各类视频信息32条。
7.坚持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必公开
学校不断加大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学生管理服务的制度信息和评优评奖信息,通过校园网公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奖(助)学金发放情况和评奖、评优情况、大学生应征入伍、思政工作简报等信息,本年度新制定《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三自委员会”章程》《吉林医药学院校外教学小班学生管理办法》《吉林医药学院毕业生评优办法》等规章制度3项,修订《吉林医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19项,学风建设机构新成立一个,调整学风建设机构成员一个,学生处在学校网站发布信息42条,学生处网站发布134条,合计176条。。
8.坚持工程建设信息必公开
设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2017年完成省级政府维修改造项目10次,3927.5万。其中,2017省级专项3个项目:创新创业综合实训基地项目(三);总务处道路维修工程项目;总务处学生公寓外墙保温及实验中心停车场项目。2017年自筹专项5个项目:总务处供暖并网设计及造价项目,供暖工程改造项目,供热管网并网建设费项目;总务处购置铲车项目;总务处学生浴池热水改造项目。2016年结转项目2个:2016年省级专项-预防医学实验教学平台建设第2包;生命科学馆(一)改造项目。
9.坚持人事工作信息必公开
学校对本年度人员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设置与聘任、各类人才选拔、教职工业绩考核与奖励办法等信息进行了全方位的公开,通过学校网站、人事处网站及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同时也通过到各学院走访调研、组织召开人事政策答疑会等途经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发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信息、人才招聘信息、教职工诉求中心工作条例、选人用人荐人信息等信息18条。
10.坚持财务工作信息必公开
学校不断完善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制度,分层次公开必要的财务信息,包括:公开国家财务法规、学校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结算流程、学校资产情况;学生需要交纳的各种费用、收费标准、国家和省有关批准文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年底财务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预算信息情况。
11.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必公开
学校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定《吉林医药学院留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初稿)》,加大中外合作办学力度,并加强来华留学生管理,及时发布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允许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向学校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本年度,信息公开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普遍对我校信息公开的透明性、实时性、普遍性表示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投诉举报方式、控告申诉受理范围等业务工作内容进行信息公开,主要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监督情况、领导干部任用程序及结果的监督情况、年度考核评优和表彰奖励的监督情况、工程项目监督情况、招生录取和收费监督情况、财务管理监督情况及物资采购项目监督情况等。
本年度,学校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系统;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建设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即时性有待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校将不断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学校工作全面发展。同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表1《吉林医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链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吉林医药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吉林医药学院党政办公室(电话:0432-645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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