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各部门工作职责汇编(试行)
日期:2014-11-12 00:00:00  发布人:党政办公室  浏览量:

 

   

一、办公室. 1

(一)学校政务的日常工作. 1

(二)学校重大活动的组织与安排. 2

(三)学校政策研究. 2

(四)机关管理工作. 2

(五)档案管理工作. 2

(六)外事管理工作. 3

(七)办公室行政事务工作. 3

二、党委办公室. 4

(一)学校党务的日常工作. 4

(二)会务工作. 4

(三)信息和调研工作. 5

(四)协调督办工作. 5

(五)安全保密工作. 5

(六)机关联合党总支工作. 5

(七)完成党委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

三、组织部. 7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7

(二)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8

(三)党校工作. 8

(四)日常工作. 9

四、宣传部(统战部). 10

(一)宣传工作. 10

(二)统战工作. 13

五、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处. 14

(一)纪委工作. 14

(二)纪检监察工作. 14

(三)审计工作. 15

六、学生工作部. 17

(一)办公室日常工作. 17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7

(三)学生综合事务工作. 19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 20

(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工作. 20

(六)武装部工作. 21

(七)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工作. 21

七、保卫处. 23

(一)消防工作. 23

(二)治安工作. 23

(三)政保工作. 24

(四)户籍工作. 24

八、教务处. 26

(一)教务管理工作. 26

(二)教学研究工作. 26

(三)教材管理工作. 27

(四)实验(实践)教学工作. 28

(五)学籍管理工作. 29

(六)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30

(七)继续教育中心工作. 31

九、人事处. 33

(一)职称师资工作. 33

(二)人事调配工作. 34

(三)薪酬福利工作. 35

(四)保险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35

十、招生就业处. 37

(一)招生工作. 37

(二)就业工作. 37

(三)校友会工作. 38

十一、财务处. 39

(一)会计核算工作. 39

(二)收费管理工作. 40

(三)会计档案和票据管理工作. 40

(四)资金结算工作. 41

(五)计划管理工作. 42

(六)工资津贴核算及纳税管理工作. 43

十二、科研学术处. 44

(一)科研管理工作. 44

(二)重点学科与科研平台管理工作. 45

(三)学术活动管理工作. 45

(四)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46

十三、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47

(一)资产管理. 47

(二)采购管理. 48

(三)实验场地、设备和耗材管理. 48

(四)基础建设管理. 49

十四、后勤管理处. 50

(一)维修工作. 50

(二)环卫保洁工作. 50

(三)绿化工作. 51

(四)食堂工作. 51

(五)供水工作. 52

(六)供暖工作. 52

(七)招待所工作. 53

(八)校园一卡通工作. 53

十五、工会. 55

(一)办公室日常工作. 55

(二)妇委会工作. 56

(三)女工部工作. 57

(四)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 57

(五)文体活动中心工作. 58

十六、团委. 59

(一)团务和思政工作. 59

(二)团组织建设工作. 59

(三)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60

(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60

(五)学生组织管理工作. 60

十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61

(一)教师教学培训. 61

(二)教学研究与改革. 61

(三)优化师资结构. 62

(四)建立教师教学发展档案. 62

(五)资源汇聚与共享. 62

十八、军事体育教学部. 63

(一)教学工作. 63

(二)学生训练与体质监测. 63

(三)运动场地和器材的管理工作. 64

十九、图书馆. 65

(一)文献资源建设工作. 65

(二)信息咨询工作. 65

(三)读者工作. 66

(四)自动化建设工作. 66

(五)教学工作. 66

二十、信息中心. 68

(一)教育技术工作. 68

(二)网络管理工作. 68

二十一、教学院系. 70

(一)制度建设工作. 70

(二)教学、教改工作. 70

(三)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 70

(四)党总支工作. 71

(五)教师队伍建设. 71

(六)学生管理工作. 72

(七)考试工作. 73

(八)其他日常工作. 73

 

一、办公室

办公室是学校行政的综合办事部门,负责学校政务的日常工作、学校重大活动的安排、学校政策研究、机关管理工作、外事管理工作、档案室管理、车辆管理、邮件收发及通讯保障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校政务的日常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及学校决定,努力做好服务领导、服务基层、参谋咨询、辅佐决策、督促检查、沟通协调、管理事务等政务方面的工作。

2.负责校长办公会议、院务会议等的安排,负责会议记录和情况通报,检查监督会议决议、决定的执行和落实。

3.负责记录、整理、编写学校大事记、《年鉴》。

4.负责高等教育统计报表的填报

5.负责学校印鉴的审核制、管理使用,按规定开据学校介绍信。

6.负责学校对外的联系、接待工作。

7.负责办理校领导日常事务和公出的有关事宜。

8.负责学校校领导公务用车、校车安排,及所属车辆维修、保养及油料管理。

9.负责学校通讯保障和通讯外联工作。

10.负责学校报刊、杂志的收订和发放工作。

(二)学校重大活动的组织与安排

1.负责组织与协调学校大型活动。

2.负责各类校级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安排工作。

(三)学校政策研究

1.负责学校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

2.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性行政工作报告、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经验材料及学校领导报告、讲话。

(四)机关管理工作

1.协助校领导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及重要问题,并向上级机关报告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

2.负责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及学校重大决议、决定的督查。

3.负责上级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来文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和归档工作,负责校发行政公文的审核、印制和管理工作。

(五)档案管理工作

1.组织贯彻执行《档案法》及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工作计划,搞好工作总结,负责学校档案管理、利用及档案室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和办公室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立卷归档的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定期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按规定做好能反映学校党委和行政工作活动的具有考查、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的归档立卷工作。

4.组织指导全校各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开展档案鉴定、统计、利用和学术研讨活动。

5.负责学校礼品和各类表彰牌匾、物品等的接受、保管工作。

6.组织全校专(兼)职档案人员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

(六)外事管理工作

1.负责学校对外联络工作。

2.负责处级以上领导出国考察工作。

3.负责教师公派出国学习工作。

4.负责境外合作办学的联络工作。

5.负责外国教师的管理工作。

(七)办公室行政事务工作

1.办公室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网页建设工作。

2.办公用品的管理、购置、发放以及办公室设备的添置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3.负责安排全校作息时间及全校节假日放假、假期值班等有关事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是学校党委的办事机构,负责学校党务日常工作、会务工作,安全保密工作,履行服务职能、综合协调职能、检查督办职能、参谋助手职能。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校党务的日常工作

1.负责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规章制度、信函等的起草工作。

2.负责党委各部门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文件内容和文字的审核。

3.负责党委系统上级来文、来函的办理工作。

4.负责管理全校党内机要文件。

5.负责学校党委、党办的印章、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全校各级党组织印章的刻制工作和废旧印章的回收工作。

6.负责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和兄弟院校党委系统来访的客人安排和接待工作。

(二)会务工作

1.负责党委常委会及学校党委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编写会议纪要。

2.具体组织和落实上级领导部门通知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3.负责检查、督促上级机关和党委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党委汇报。

(三)信息和调研工作

1.负责收集和整理学校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务工作各方面信息、动态,反馈给党委并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

2.根据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党委领导指定的调查任务开展调查研究,并分析整理和上报党委,为党委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四)协调督办工作

1.根据党委决定,具体安排党委的工作日程、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

2.协调党委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上情下达的工作。

3.配合党委其他职能部门及行政方面完成有关专项工作。

4.负责检查、督促上级机关和党委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党委汇报。

(五)安全保密工作

1.负责协调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

2.负责信访工作,做好院内外沟通协调。

3.负责学校保密工作,负责收发、送阅、清退、销毁学校机要文件,督促检查各单位文件、资料的使用管理情况。

(六)机关联合党总支工作

1.充分发挥机关联合党总支的核心作用,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监督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

2.组织机关党员、群众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业务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加强机关各支部建设,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等工作。

4.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评比,督促各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
    5.做好机关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6.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具体指导机关各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工程等各项工作。

(七)完成党委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是党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内设机构,主要的职责范围是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校工作和内务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1.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规划、计划;起草、制定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2.根据机构设置情况,做好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工作;指导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换届改选工作。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和发挥作用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有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按照党章和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监督、检查并指导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负责计划发展对象的审核工作,并向党委提出是否发展的意见。

5.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统计工作,做好接收党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流动党员、出国(境)党员管理工作。

6.总结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表彰工作,做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工作。

7.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建立、完善、扩大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发展党员的基础工作。

(二)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1.起草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

2.根据管理权限提出处(科)级领导干部调整、交流、充实意见。

3.根据党委决议,制定干部选拔、调整工作方案;在党委指导下,组织开展处(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任用和培养工作。负责做好有关干部的干审工作;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4.负责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5.根据管理权限,受理干部的申诉及来信来访;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关于干部的投诉,查处处(科)级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6.负责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办理科以上干部出国的预审登记工作。

7.负责组织员队伍建设工作,做好组织员的选聘、培养、管理和工作指导,提升组织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党校工作

1.负责制定党员教育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组织开展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3.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要求,组织开展党内各项教育实践活动。

4.负责党校各类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党校专、兼职教师队伍选拔、培养和建设。

6.对各学院、系分党校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

(四)日常工作

1.负责党费核算、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代表大会报告。

2.负责以党委名义命名表彰或推荐上报的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和表彰工作。

3.负责接待、受理外调、函调工作。

4.组织开展党建创新和理论研究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部(统战部)

党委宣传部是党委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学校的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宣传、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广泛联系党外知识分子和广大统战成员,开展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宣传工作

1.宣传思想工作

1)在党委领导下,根据中共中央、教育部、中共吉林省委及高校工委的有关精神,制定全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按照“理论武装”的要求,通过切实有效的途径和手段,增强师生员工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师生道德素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3)协助校党委主管书记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指导各个学院(系)、部处和直属单位的党总支、直属支部的二级中心组学习及教职工的政治学习。有计划地提供学习材料,推荐和组织理论报告、辅导讲座。

4)组织召开全校宣传思想工作例会和其他理论学习交流会,传达上级精神,分析时事形势,探讨工作方式,交流、总结和推广宣传思想工作经验。

5)探索、研究和掌握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新特点,及时了解和研究师生员工的思想状态与动态,及时向学校党委提出思想工作建议。

2.内外宣传报道

1)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研究和明确一定时期内学校新闻报道的重点与要求,组织、协调全校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多宣传报道师生员工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丰富师生精神世界,增强师生精神力量,满足师生精神需求。

2)构建立体化的校内宣传教育格局,为实现学校整体工作目标服务。充分发挥校园网、校报、校内广播、宣传栏、阅报栏等媒体作用。每月编辑出版一期校报,并组织好发行;指导校内广播;定期更换宣传栏、阅报栏的展出内容。

3)推进宣传思想工作创新。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现代化宣传工具和手段打开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指导、监督校园网络建设,特别要做好党委宣传部门直接负责的页面布局、信息的发布、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畅通、快速的信息通道,与有关部门及基层单位及时沟通,作好服务工作。

4)不断提高宣传质量和水平。作好对外宣传的策划、报道、服务和统计工作,通过对外宣传增强学校在社会舆论中的影响力。加强学校与属地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发挥引导作用。

5)在学校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代表学校在常规状态时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相关信息,阐述学校的立场和意见;在遇到突发性和重大事件时,公布事实和处置措施,并负责对有关报道进行回应和澄清。

3.精神文明建设

1)制定学校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规划,并且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协调沟通、考核评比、总结提升,推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2)开展各类精神文明的创建活动,营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氛围。

4.校园文化建设

1)加强对校园文化的宏观管理,抓导向、抓总量、抓结构,引导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和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满足全校师生的文化需求。

2)加强对学校师德培养、教书育人、学术研究、素质教育和舆论氛围等方面的正确引导。强化“阵地”意识,确保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强化服务意识,为学校中心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牢固的思想保障。

3)负责对校内各类报刊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校园网络文化环境的监控;负责对校内举办的社会科学类报告、讲座的审查及管理;负责对校内文化环境、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

4)加与地方文艺团体合作共建,积极开展高雅文化进校园活动。

(二)统战工作

1.负责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和宣传工作。

2.负责提出学校党委开展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计划和办法,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制度。

3.负责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与沟通,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治学、治教和治校中的重要作用。配合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

4.负责指导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

5.负责做好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思想教育和培训、培养工作。

6.负责民族宗教工作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7.负责台港澳和海外及留学人员统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联谊活动工作。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纪委、纪检监察审计处工作职责

纪委是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办事机构,纪检监察审计处是学校行政监察、审计工作的办事机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行政监察、审计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具体职责如下:

(一)纪委工作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和检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对全校党员进行党纪教育,协助学校党委具体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法乱纪,违反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违纪违法党员的处分。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以及来信来访。

5.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党员干部的考核。

(二)纪检监察工作

1.监督检查学校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监督检查学校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受理群众对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揭发和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3.负责调查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4.协助学校领导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政勤政的教育。

5.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6.以防范为重点,着力源头治理,研究制定廉政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7.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行政干部的考核、评议。

8.负责对学校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基建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招生考试等项经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9.承办校长和上级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审计工作

1.负责对学校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科研经费、贷款以及资金的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2.对学校各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经济合同签订和执行等各项经济活动实行日常审计监督。

3.对学校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4.负责对上级审计机关和校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5.对校内各单位的财经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并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是学校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日常工作

1.根据校党委、行政的部署,制定学生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

2.进行年终工作总结,制定学年工作计划。

3.《学生工作简报》的编辑、打印和发放。

4.接待、安排学生工作会议。

5.学生工作处经费的管理、分配和使用。

6.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办理。

7.负责学生工作处网站的维护工作,做好学生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与统计工作。
    8.
负责院系上报信息的分类、整理与统计工作。

9.做好《学生手册》的修订工作。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协助宣传部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工作;

2)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为核心的主旋律教育活动;

3)收集学生思想教育材料;

4)定期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馈;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工作,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相关规定和条例以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办法,并监督执行;

6)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校内学生评奖评优及表彰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学校奖学金的评审及发放工作;

7)积极组织国家级、省级各项优秀大学生的评选及推荐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风建设。负责制定学风建设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学风建设活动;负责学风调研、学风信息反馈、督查、评比等工作;负责落实学校有关学风建设具体工作。

3.草拟全校新生入学教育方案,协助处领导抓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活动。

4.加强学生网络管理,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服务学生的作用。

5.做好学生工作队伍管理工作。

1)制定并完善学生工作队伍的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学生工作队伍的选聘、审核、培训、考核及评优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高校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及推荐工作,不断改进学生工作队伍的工作作风,提升服务学生能力;

2)积极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分析研究工作。及时发现学生工作新特点、探索新经验、总结新方法,不断提升我校学生工作水平。

6.积极完成教育部思政司、省厅思政处布置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各项工作。

7.配合宣传部、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搞好德育课程的教育。

8.配合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三)学生综合事务工作

1.利用新生报到、毕业生离校、学生假期和实习阶段等不同对象和时期,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层次的校规校纪和安全、法制教育。

2.以教育部文件、大学生行为准则等为内容,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日常宣传教育和管理,并检查落实。

3.负责全校学风建设活动的开展、检查评比等日常管理工作。

4.参与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做好学生安全检查工作。

5.做好受处分学生的跟踪教育和鉴定工作。

6.学生证件、档案的管理,办理学生各类证明。

7.毕业生档案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指导毕业生安全、顺利离校。

8.本、专科学生迎新生、离返校工作。

9.加强对学生处下属的大学生自律检查部、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大学生心理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

10.教室秩序、卫生的管理、检查和评比工作。

11.学生违纪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建立处分档案。

12.负责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假期购票以及学生证的补办工作。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

1.建立贫困生档案,做好跟踪调查及管理工作;组织好社会对特困生资助的筹募、接洽工作。
    2.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学费减免、缓缴的审核和审批。

3.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统计、发放和督还;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4.制定并完善贫困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审核,勤工助学报酬的发放,勤工助学基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审批、发放工作。

6.加强对贫困生的思想教育,特别是诚信和自尊、自强的思想教育。

(五)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心工作

1.制定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规划及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程序及管理办法。

2.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普查,关注特殊群体,建立心理档案。

3.开设心理健康指导课程和专题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策划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4.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进行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5.组建专兼结合、人员稳定、结构合理的心理健康指导工作队伍。

6.开展大学生心理特征、心理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心理健康指导工作的理论总结和探索。

(六)武装部工作

1.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防法律法规。

2.建立学校武装部人员、机构,完善制度建设,设立军事教研室。

3.制定军事理论教学和新生军事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和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4.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招收飞行员、士官以及征兵的宣传、组织及资格审查等工作。

5.负责人防备战工作。

6.完成有关军事机关交办工作。

(七)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工作

1.负责做好本中心员工(正式工、临时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加强员工的管理工作。

2.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公寓纪律管理工作,协助保卫部门做好公寓内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做好公寓日常卫生管理、保洁及检查和评比工作;保持干净、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生活环境。

4.开展和创建文明寝室评比活动,做好公寓文化建设工作;营造公寓文明环境。

5.负责做好日常安全值班工作,努力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6.负责做好学生公寓所需生活用品的计划、购置、发放工作。

7.负责做好学生公寓寝室的安排调配工作。

8.负责学生床上用品的洗涤及超市管理工作。

9.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开源节流,提高经济效益。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保卫处

保卫处是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消防、治安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完善安全教育机制,落实各种防范措施。具体职责如下:

(一)消防工作

1.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督促和指导校内各单位完善消防安全规定制度,加强消防工作的日常管理,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监督,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办理临时用火用电和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审批。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处火灾事故。

3.负责建立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和隐患台帐及立案销案工作。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对于发现的重大和一般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隐患单位或职能部门进行整改并负责验收。

4.指导有关单位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的管理,做好消防工作,消除各类治安火灾隐患。

5.负责购置、配备、维修灭火器材。

(二)治安工作

1.负责检查、指导、协助、督促学校各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纠纷的发生。

2.负责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保护校园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学校公共财产安全,为师生提供安全服务和安全保障。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刑事、治安案件,调解学校内部治安纠纷。

3.负责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车辆违章行为及交通事故纠纷。

4.负责学校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安全保障工作。

5.负责调查、掌握学校治安动态,为学校党委、行政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情况信息。

(三)政保工作

1.负责制定学校各时期政治稳定方面的工作计划,专项措施及各类工作预案。

2.负责境内外敌社情调查和校内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定期上报动态反映。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调查重大政治案件及涉外案件。

3.负责秘密力量、信息员建设和重点人员的帮教、监控。

(四)户籍工作

1.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办理本校师生员工的户口迁入、迁出等工作,做到准确无误。

2.做好师生员工居民身份证的办证、换证、补证及有关户籍管理的咨询和解释工作。

3.做好有关户口、身份证的各类资料的收集、数据材料的统计、归档和管理工作,切实掌握人口变动情况。

(五)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教务处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务管理、教学研究、教材管理、实验(实践)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成人教育与继续教育管理和组织教学工作实施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教务管理工作

1.拟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提出专业结构调整方案,具体组织实施专业设置、调整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

3.负责教学校历、课程表、教学日历的编排和管理工作。

4.负责调、停课管理和教学场地的安排、调度工作。

5.负责全校的非限定选修课申报、审核和选课工作。

6.拟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总结等教学文件,定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

7.负责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申报、评审和验收工作。

8.负责聘任兼职教师。

9.负责教务处网页和教务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二)教学研究工作

1.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的规章制度,制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组织立项、申报、管理及经费管理。

3.负责各级各类的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技术成果奖的组织申报、评审、推荐和奖励的落实。

4.负责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成果、获奖教育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

5.负责制定学校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办法及评估指标体系,负责本科教学工程等有关项目的立项、评估和验收工作。

6.负责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学术会议的管理工作。

7.加强与国内外教育机构的联系,收集整理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信息、情报,并以简报形式为学校提供医学教育的最新动态,提供高等教育研究信息咨询服务。

8.编辑《教与学》刊物和举办“教与学讲坛”。

9.负责教务处印章管理。定期收集整理各类教学档案资料、教学文件并及时归档。

10.协助人事处审定拟晋升职称人员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和教育教学成果的工作。

(三)教材管理工作

1.负责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的制(修)订与组织实施,教材建设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2.负责教材编写人员的遴选和推荐;优秀教材评选的组织、申报及奖励。

3.负责学校各专业期班教材使用计划的制定,并按教材使用计划订购、供应和发放教材。

4.负责学校自编教材、讲义、实验(实习)指导书等编写的立项申报、审稿出版和发放。

5.负责组织选用教材的质量跟踪调查,开展教材评估;掌握学校教材编写动态,开展教材研究。

6.负责学生教材费的预算和结算,教材建设基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教材库的管理。

(四)实验(实践)教学工作

1.负责学校实验(实践)教学建设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2.根据培养方案组织编写实验(实践)教学大纲和指导手册。审核年度学校各专业实习计划,统一向实践教学基地下达实习任务通知书。

3.负责审批各教学单位学期实验(实践)教学计划及耗材使用计划。

4.负责提出实验(实践)场地调整及维修计划。

5.负责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及研究工作。

6.负责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遴选、申报和建设工作。

7.负责学校实践教学基地的遴选、挂牌、评估。指导和协调各类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8.负责实践教学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实验用低值易耗物资使用计划受理、审批、汇总提交采购部门。

9.实践教学基地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与培训。

10.负责学校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量核算、教学酬金核发。协助人事处审定晋升职称人员的教学工作量。

11.定期组织召开临床教学工作会议。

12.负责学校与实践教学基地的沟通与联系,不定期到实践教学基地检查学生实习情况,督促协调各学院及时解决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负责优秀实习生、优秀带教教师及优秀管理干部的评定工作。

13.负责开展临床教学的理论研究工作。

14.负责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与答辩工作。

(五)学籍管理工作

1.制定有关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学籍管理规定和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等规章制度。

2.负责审批学生的缓考、免考,重修的考试组织等工作。

3.出具毕业学生成绩证明。

4.组织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含四、六级网络考试)、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数学建模比赛等各级各类学生竞赛的组织工作。

5.负责学生学籍电子注册(新生学籍注册、学年学籍注册、学历电子注册)及学生证注册工作。负责学生学籍异动和学籍处理工作。

6.审核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请领、打印、发放毕(结)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7.负责毕业生学历即时注册、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及有关学籍、学位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印刷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1.认真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关规定,制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完善校、院(系)二级质量监控管理体制,拟定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保证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正常运行。

2.定期修订教学督导相关文件和组织召开教学督导组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和反馈教学信息,协助教学督导委员会完成教学督导工作。

3.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

4.组织实施学校期初、期中、期末及年度教学工作检查。

5.负责新任课教师的资格审查、试讲、考核工作。

6.组织教学检查和各级领导听查课,落实听查课制度。

7.开展评教、评学、评管工作,完善学生评教制度、制定评价标准,搭建学生评教网络平台,开展学生评教工作。

8.组织完成年度教学质量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填报,每周期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定工作。

9.负责组织学校各类教学竞赛、教学观摩活动及各类教学奖项的评选工作。

10.负责各类教学事故的调查、认定及处理。

11.负责课程评估、教材评估、实验室评估、实践教学基地评估等专项检查评估工作。

12.负责专业评估及专业认证工作。

(七)继续教育中心工作

1.拟定学校成人教育与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及调整工作。制定(修订)与组织实施成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等。

2.负责编制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3.负责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4.负责函授站、教学点等联合办学单位的设置工作。

5.履行自学考试主考院校职责,参与命题、评卷,组织实践环节考核等工作。

6.组织学校学生参加二学历、高职高专自学考试的报名、报考及毕业审核等工作。

7.组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高等教育二学历自学考试和吉林省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等工作。

8.负责学校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的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学校成人教育与继续教育的理论研究及课题立项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人事处

人事处是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人事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师资队伍建设管理等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职称师资工作

1.负责学校各类培训人员的选拔、推荐以及国内访问学者手续的申报审批工作。

2.负责学校教师报考研究生(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格审核及在读教师的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毕业博士、硕士人员的学费报销,生活补贴发放的审核工作。

4.负责组织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学能力考核工作。

5.负责学校教师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报审核及认定工作。

6.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聘任及转正定职人员的认定、审核、审批、聘任及聘后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高层次人才考核(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工作。

8.负责学校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申报的审核、认定工作。

9.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聘任工作。

10.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工作。 

12.负责协调并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相关待遇和家属安置等工作。

13.负责国家、省、市各类人才奖励和荣誉称号的遴选推荐、申报工作。

14.负责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二)人事调配工作

1.负责学校行政机构设置及调整。

2.负责学校编制管理及人员编制的审核。

3.负责制定学校人事工作规划和学校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

4.负责制定全校管理人员(含工人)的年度考核。

5.负责教研室负责人考核、聘用、管理,处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行政职务的确定、调整。

6.负责行政人事调配及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制度及聘用、考核工作。

8.负责学校工人岗位技术等级考试、考核的组织报名与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劳务派遣工作。

10.负责教职工退(离)休、延退、离职、离岗、辞职事项的办理工作。

11.负责转业、退伍、复员军人的接收和安置工作。

12.负责日常和年度机构、编制、人事信息调查和统计报表填报,为各部门提供所需数据。

13.负责接待、处理与职责范围有关的教职工来电、来信、来访和政策解释工作。

(三)薪酬福利工作

1.负责全校教职员工工资及各种津贴、补贴的审核发放。
    2.
定期上报省教育厅、人社厅要求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工作。

    3.
负责教职员工的工资正常调整、定级、晋升等业务工作。

    4.
负责校内各类加班、补助的审核管理工作。

    5.
负责对教职工的丧葬费、抚恤金、残废金、遗属补助等的发放工作。

    6.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及请、销假(包括探亲假)的管理工作。

    7.
负责全校人员工资档案材料的审核、审批、备案工作。
    8.
负责办理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贴核定及发放工作。

    9.
负责定期对人事数据库人员变动和工资变动数据进行入库、删除、变更等维护。

(四)保险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离退休干部的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补充、整理及归档工作。

2.负责办理新进、调出人员的档案转递手续。

3.负责调阅(借阅、归档)干部人事档案的接待工作。

4.负责出具公证材料及相关证明。

5.负责办理全校教职工医疗保险及相关手续。

6.负责办理全校教职工生育保险及相关手续。

7.负责办理全校教职工工伤保险及相关手续。

8.负责办理全校教职工养老保险及相关手续。

9.负责办理全校教职工失业保险及相关手续。

10.负责办理全校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及相关手续。

11.负责办理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及退休金核定等相关工作。

12.负责全校教职工工作证、退休证及其它人事证件的办理。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招生、就业和校友会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具体职责是:

(一)招生工作

1.根据国家的法规及学校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关录取组织机构,制定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相关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等。

2.组织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考试报名及录取工作。

3.负责学校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

4.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影响力。

5.组织学校本专科新生的录取工作,协调、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协助有关部门和各院、系做好新生的报到工作。

7.负责对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

(二)就业工作

1.根据国家的法规及学校的实际情况,起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文件及规章制度。

2.负责学生的职业生涯和就业指导课的全面教学工作。

3.负责本专科毕业生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

4.负责就业工作对外业务联系和信息交流,收集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通过各种途径拓展就业市场。

5.负责毕业生推荐工作,适时召开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

6.负责接收、整理就业协议书,录入毕业生就业信息,组织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7.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8.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三)校友会工作

1.负责联络学校的历届校友,促进校友为国家建设和母校发展的贡献。

2.负责组织校友学术交流和联谊活动。

3.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编发《吉林医药学院校友》内部刊物。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财务处

财务处是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集筹资、投资、利益分配于一身,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职责如下:

(一)会计核算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各项财务制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严格执行学校财务预算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监督、控制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不得办理超预算结算业务。

3.严格审核内部和外来原始凭证,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认真编制记账凭证,做到摘要要素齐全、简明扼要。

4.充分发挥财务监督职能,对内容虚假、涂改、手续不全等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报销。

5.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按月到银行领取对账单核对账目,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定期同学校相关部门核对账目,做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

6.及时清理往来款,定期对借款、暂付、暂存款项进行催缴,力争减少资金占用。

7.负责日常会计业务的咨询、解释、宣传和账务查询工作。

(二)收费管理工作

1.熟悉收费政策和学校各类学生性质、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好收费项目管理设置工作,严格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熟练掌握学生收费软件的使用,及时将学生学杂费收缴情况输入收费系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办理学生学费、住宿费等基础数据录入、查询等业务,通知银行代扣并及时导入代扣信息。

3.开具收费票据并及时交给有关院系,完成各类学生缴交学杂费的收费、核对及统计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掌握学校各班、各年级的学生人数变动情况,定期与各系辅导员核对欠费学生名单,协助辅导员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

4.做好学生休学、退学、留级、学费减免等信息录入收费系统,做好学费票据领用、保管工作。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学生处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5.定期向领导提供学生欠费信息,以及有关欠费统计分析资料,减少学生欠费。

6.负责学生缴、欠费的咨询服务工作,以及有关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会计档案和票据管理工作

1.熟悉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和有关票据管理规定,负责会计凭证装订、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2.对学校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它有关财务方面的文件,按制度进行收集、整理、按档案性质、时间顺序编制目录、分类归档装订,对年度会计档案按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及时入档。

3.对保管期满会计档案,按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移交档案室统一管理。负责日常会计资料查询,查阅会计档案必须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登记,对其他部门调阅会计档案,需经财务处处长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调阅。

4.做好票据领用登记和票据的规范使用检查工作,严格按学校票据管理规定的范围借领。

5.认真检查票据的使用情况,收据缴销时,应审核开出票据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缺页。及时清理票据,催缴长期领用未交还的票据,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处处长汇报。

(四)资金结算工作

1.熟悉、掌握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国家现金管理办法,以及学校各项财务制度。

2.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的收支范围和标准及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办理款项的收付业务。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3.严格电汇、汇票、支票等银行票据的管理和使用。对支票的保管、领用、签发严格按手续办理。

4.正确、熟练填制各种银行结算票据,填写时必须看清收付方、单位名称、账号,做到字迹清楚,数字准确,大小写相符,印章齐备:对作废的支票、汇票等银行票据要加盖“作废”戳记。

5.及时购买各种银行票据,保证工作需要,对空白票据应妥善保管。

6.妥善保管银行帐、银行对账单等会计资料,并定期移交给会计档案管理人员。

7.根据打印的现金日记帐和科目汇总表,及时核对现金库存余额,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8.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更不得随意挪用现金。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当日送存银行。

(五)计划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财经制度,熟练掌握财务预算和决算报表编制的具体要求,依法履行职责。

2.按照规定起草并上报学校年度预算方案,经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及时向各部门下达经费预算指标。

3.搞好学校各项资金的核算、管理,严格按预算及时下拨经费,随时掌握各项经费指标,定期编报财务收支情况统计表,保证财务信息、资料的正确、及时。

4.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对工作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熟悉专项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定期去财政厅报送专项,及时向领导汇报批复情况,监督专项执行情况。

(六)工资津贴核算及纳税管理工作

1.负责全校教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发放工作。根据人事处的通知调整并编制工资、津贴发放表等,每月10号前发放工资、津贴。

2.根据税务部门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规定,对职工个人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负责各种税费的代扣代缴,及时办理各种税费的网上申报工作,完成有关税务报表填报。

3.定期打印各类工资表,并装订成册,移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4.负责与财政局、物价局以及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外联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科研学术处

科研学术处是负责全校科学研究、对外科技开发与合作、国际科技合作、科研成果、科研机构与科研队伍建设、科研保密、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学科建设管理、实验室建设管理、学术建设与交流、研究生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科研管理工作

1.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2.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科研计划。

3.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鉴定和验收、评审、登记、申报奖励、推广应用的工作。

5.负责学校科技开发项目合同的审查签订以及成果转让与推广登记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科技产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专利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8.协同学校档案室做好科技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9.负责学校的科技统计工作。

10.配合人事部门对学校教师、科研等人员的科研业绩认定、审核工作。

11.配合国有资产处、财务处分别做好学校科研物资管理和科技经费财务管理工作。

12.配合教务处做好大学生科技创新的申报工作。

13.配合团委做好大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重点学科与科研平台管理工作

1.根据国家有关重点学科与科研平台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学校重点学科与科研平台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2.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重点学科与科研平台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建设计划。

3.负责申报各级重点学科与科研平台工作。

4.负责各级重点学科与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科研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三)学术活动管理工作

1.根据国家有关学术活动与学风建设管理文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学校学术活动管理与学风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2.负责学校学术交流活动、学术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3.负责学校内各种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以及科技交流站的推荐、登记及管理工作。

4.负责科协日常活动的组织工作。

5.负责各级优秀学术论文的评审、科研奖励工作。

6.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组织调整及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学报的编辑出版工作。

(四)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1.根据国家有关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管理文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管理暂行办法。

2.负责学校研究生导师的申请与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与联合培养院校的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与专业硕士申请的相关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验室管理、教学场地管理、基建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资产管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教育部、财政部有关仪器设备购置的要求。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有关部门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的情况,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

3.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的报增、建账、调拨、维修、报废、回收处理等管理工作,负责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考核工作,科学管理、合理布置。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产权、产籍管理,产权登记、界定,资产评估、保险,固定资产验收、年度盘点和处置,清产核资与效益考核等工作。

5.负责学校资产(房屋、土地、仪器设备、家具等)账目管理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6.负责学校资产报废的审批、处理和销账等工作。

7.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负责教学、办公用房屋的宏观分配和调整工作,制定办公用房屋使用计划。

(二)采购管理

1.制订学校仪器设备购置的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办理政府采购各项事宜。

2.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的论证、招标、采购、验收、管理、进口仪器设备(含馈赠)的免税、商检、安装调试工作以及大型精密仪器效果考核及设备使用效益评估。

3.负责学校办公家具的采购工作。

4.负责学校库存物资的保管、发放。

(三)实验场地、设备和耗材管理

1.以《高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为依据,以学校发展规划为目标,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场地管理工作。

2.做好学校实验场地发展的近期、远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落实。

3.负责全校实验用房标准的制定、调配、改扩建及修缮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基础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及重大课题项目实验室进行条件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的前期准备工作。

5.负责学校各类实验室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协调相关部门保障各类实验顺利进行。

6.负责学校药品试剂(含毒麻药品及易制毒品)采购、管理使用和回收处理工作。

7.负责学校实验动物的采购、饲养、繁殖及防疫工作。

(四)基础建设管理

1.负责学校土地的管理以及地上建筑物、围墙的安全与完整型管理;负责土地确定权、出让手续的办理;负责土地、房屋的立式资料和使用现状汇总归档。

2.负责办理基础建设项目前期相关手续:建设工程规划,建设工程用地规划及用地批准,消防审查批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等。

3.负责学校基建项目的立项、招标;监理、施工等合同起草、签订工作;基建维修工程预算、施工、决算等工作。

4.负责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设计变更、方案审查,质量、进度、安全等;组织项目施工验收并办理备案手续;组织工程结算工作(准备资料、文件、结算审查及编制结算报告)。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后勤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是组织承担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维修、环卫保洁、绿化、食堂管理、供水、供暖、校园一卡通和招待所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维修工作

1.负责学校电力设备、照明线路、灯具、闸盒维修及实验设备供电等工作。

2.负责供水、供暖管道及设施的一般维修,室内、室外污排管网清理及疏通工作。

3.门、锁、窗、玻璃、卫生洁具的修配;各楼屋面防水维修维护。

4.临时性、突击性电器照明系统、给水、排水、排污供暖等小型维修和改造。

5.校园建筑物内外墙体、地板、天花板等小型修缮。

6.负责清查和核对学校给水、供电、供暖、污排、雨排管道等隐蔽工程,并制作CAD分布图。

(二)环卫保洁工作

1.负责校园保洁管理工作,根据保洁任务和要求,调配人力。

2.制定各保洁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卫生保洁标准,检查督促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3.根据保洁实际需要,拟订保洁工具和消耗品的年度需求计划,保证清洁工作需要。

4.处理校园环境违章施工、乱搭乱建行为,规范校内各种宣传广告的管理。

(三)绿化工作

1.根据绿化工作的需要,制定年度绿化工作目标、并认真组织措施。

2.负责校内树木、花卉、草坪的培育、栽种、整形,修剪、管理、移栽工作,提供校内公共场所、大型活动时摆放的用花。

3.负责绿化景点、假山喷水池等管理,定期清除杂物、污水。

4.根据学校总体规划的要求和园林艺术的特点,因地制宜,提出校园绿化总体规划,努力作好校园绿化建设工作。

(四)食堂管理工作

1.加强管理,办好食堂,做到膳食结构合理,讲究营养口味。

2.搞好餐厅的伙食调剂,增加主副食花样,努力提高饭菜质量,满足就餐者多层次多方面的需要。

3.尊重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病员的特殊需要。做到回民分灶,做好病号营养配膳。

4.抓好安全生产,安全操作各类机械设备,做好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杜绝设备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5.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搞好餐厅卫生,优化用餐环境,杜绝病从口入和食物中毒。

6.顾客至上,礼貌用语,热诚服务,实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

(五)供水工作

1.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校区供水任务。

2.值班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熟悉水泵房供水系统、管路情况、水质标准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操作、巡检、维护、保养水泵、水池、水箱等供水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处理设备的异常现象,及时准确抄记仪表指示,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4.负责做好饮水消毒、水池清洗和水质检验工作,当水质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断水并向领导报告,待查明原因,水质恢复正常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

5.负责接听值班电话,耐心听取用户反映意见,及时记录、传达领导的指示。

6.负责值班期间辖区内治安、消防、安全、卫生管理工作,认真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的规定。

(六)供暖工作

1.确保学校校区和家属住宅区供热,树立优质服务思想,发扬服务客户,客户至上的精神。

2.供热是特种行业,应遵守国家环保、监督检验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巡检,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从而做到安全生产。

 3.制订年度作业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和检修任务,合理安排动力平衡及物资供应。
    4.控制成本支出费用,力争开源节流,争创效益。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节能情况分析,提高效益节约资金。
    5.编制校区供热远景发展规划,做好与原有供热网的连接,提供技术条件与解决联通中的问题。

6.强化岗位劳动纪律,做到重点岗位,重点检查。

(七)招待所工作

1.负责学校来往客人的食宿等接待工作。

2.负责学校全体员工的午餐,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3.适当对外营业。

(八)校园一卡通工作

1.负责组织有关一卡通项目实施建设,配合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

2.协调好校园一卡通与财务结算业务的关系,负责对校园卡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以及归档。

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校园一卡通系统的通信保障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校园卡信息的存储、备份以及安全保障工作。

5.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对校园一卡通有关人员的岗位工作施行检查和监督,并做好校园一卡通在岗人员的考勤考绩工作。

6.负责系统服务的服务器设备管理和系统软件的安装、配置和维护管理工作。

7.负责数据中心存储设备的监测和常规维护工作,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做好数据备份。

8.负责服务器使用日志的监测和分析工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9.负责服务软件的升级工作。

10.负责商家对系统服务硬件和软件进行系统实施、维护的技术配合工作。

11.负责系统使用和维护的技术培训工作。

12.负责系统接口测试、设计和技术支持工作。

13.负责一卡通系统后台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工作。

14.负责一卡通卡片的加密和保管工作。

15.负责对校园一卡通的计算机设备及校园内所安装的自助终端、圈存机等设备的管理,保证安全、可靠运行,出现故障后及时与技术支持单位联系。

16.负责每年新生发卡、收卡、制卡服务。

17.负责办理与持卡人有关的各项业务,包括开户、换卡、挂失/解挂、查询/咨询、销户。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工会

工会是学校的教职工群众组织,是校党委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负责妇委会工作、女工部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和文体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日常工作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2.负责协调校工会各部门、分工会及直属工会小组的工作关系,并对学校工会各部门、分工会及直属工会小组执行学校工会的决定、决议精神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按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承担其办事机构任务,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工会会员代表、教职工代表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具体利益。

4.组织工会干部、职工群众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工会指示精神。

5.负责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的起草、审核、发放工作。做好文件的收发、呈转、催办、登记、立卷、归档工作。

6.协助校党委及各部门加强全校教职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爱校如家的思想。

7.为教职工做好服务和教学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健康向上,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活动,陶冶情操,增强体质。

8.收、管、用好工会经费,保管好工会财产及档案资料。

(二)妇委会工作

1.在上级妇联组织及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团结动员广大女教职工充分发扬主人翁作用,在学校改革与发展中建功立业。

2.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帮助女教职工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和实际问题。

3.采取多种形势,引导、鼓励、帮助女教职工树立自尊、自强、自立、自信的精神,立足本职,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

4.参与学校有关保护女教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组织女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女教职工享有的平等权利。

5.负责组织各类优秀妇女人才的推荐 、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

6.根据女教职工的生理特点和心理需求,积极开展有益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7.负责校妇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的起草、审核、发放工作。做好文件的收发、呈转、催办、登记、立卷、归档工作。

(三)女工部工作

1.负责制定女教职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在女教职工中组织权益维护、交流与竞赛,评选表彰优秀女教职工等工作。

3.组织并引导各部门工会女工委员在女教职工中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有特色的女工活动,寓教于乐,促进女教工身心健康。

4.承担女教职工委员会秘书工作。

5.认真做好女教职工妇科体检工作,关心女教职工健康状况,组织健康知识讲座。

6.协助工会主席开展女教职工委员会、部门工会女工委员的研讨交流。

7.负责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四)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

 1.结合上级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规定和工作任务,落实好学校的计划生育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依法依规对结婚登记、生育指标、独生子女证审批手续等加强管理,建立计划生育管理档案,严防超指标生育等违规情况的发生。

3.做好学校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通过孕情普查、婚情谱查等手段,全面掌握各部门育龄女职工婚育、节育情况,独生子女费发放情况,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

4.组织计划生育委员业务培训,掌握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指导育龄夫妻落实节育措施。

5.做好独子奖励金的统计、发放工作。

6.制定学校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做好年终总结。

(五)文体活动中心工作

1.结合学校工会工作任务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工会“维护、参与、教育、建设”四项职能。

2.负责管理活动场所。在全校教职工中经常地、广泛地开展各种有益活动。为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人际交往,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提供活动场所。

3.协调好校工会与分工会、部门工会之间的关系,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做好文体活动中心自身建设工作。负责对现有的设备、器材的使用、管理、检修和调试。确保各项服务工作有效进行。

5.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6.负责组织工作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贯彻各项管理规定。努力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对出现的不良行为及时纠正、制止。

7.负责文体中心的安全防火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团委

共青团是学校的群团组织,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素质深化拓展、校园文化建设、团的组织建设和学生成才服务等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团务和思政工作

1.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与要求,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制定我校团委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2.适时召开团委会议,传达上级指示,贯彻工作要点,布置、实施和督促各项工作。

3.认真组织全校团员青年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团组织建设工作

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组织实施对基层团组织和团员的奖惩,接受基层团组织信息反馈以及团员的申诉、来信和来访。

2.负责团的“三会一课”的组织和管理,检查督促下级团组织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并做好经验总结与交流。

3.建立健全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团干和团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

4.负责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工作。

5.负责做好学校新团员发展工作,办理接受新团员手续。

6.负责全校团员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等工作。

(三)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1.管理和指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社团文化建设。

2.指导和管理学生有序地开展“第二课堂”、“挑战杯”等课外活动。

3.负责组织大型学生文化艺术活动。

4.负责管理校园广播站、“吉医青年网”、校团委微信平台、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

(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

1.负责全校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负责暑期“三下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评优。

3.负责其他志愿活动和学生社会实践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五)学生组织管理工作

1.组织指导学生干部学习业务知识,训练工作方法。

2.监督学生组织职责的制定,督促学生组织开展换届、迎新等工作。

3.指导学生组织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是一个综合性的教学服务机构,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教学关键环节、引导教学改革方向、加强教师培训与发展、优化师资结构,推进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依托专家团队,为教师提供一个交流合作、研究拓展的可持续发展平台。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师教学培训

    1.负责教师教学理念和技能、教学研究能力和方法、学术道德和师德等方面的培训和能力提升。

    2.组织选派教师赴国(境)内外高校、研究所交流与培训,实行继续教育学分制。

    3.组织开展教学技能与方法的研究、培训和交流。

    4.组织开展各类教学技能竞赛观摩。

(二)教学研究与改革

1.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教学研究,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探究科学的教学规律。

    2.促进全校开展有关课程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教学评价等教学改革热点与难点问题研究。

3.设立相关研究课题,加强教学改革课题项目建设。

4.培育优秀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加速教学成果的示范与推广。

(三)优化师资结构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现状,制定年度专业教师招聘计划。

2.根据学科和专业建设需要,合理调配专业教师。

3.负责“课程带头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四)建立教师教学发展档案

1.负责教师个人发展性规划制定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

2.建立教师教学活动及专业发展档案,参与教师教学水平与专业发展考核。

3.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确立相关项目继续教育学分,为教师职称评审、晋升提供依据。

(五)资源汇聚与共享

1.建设网络教学示范平台,收集与提升教学教法相关理论。

2.搭建名师视频教学平台,为教师提供国内外优秀网络课程链接。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军事体育教学部

军事体育教学部负责体育教学、军事理论教学、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运动场地管理、学生课余体育锻炼及运动队训练、校内外学生体育竞赛等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学工作

1.负责全校学生体育必修课和选修课教学工作,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不断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完善体育课程建设和学科建设。

2.协助各级领导检查体育教学任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制定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做好本部门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

3.负责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考核与评价。开展课外教辅活动、开设选修课。开展军事理论教研科研工作,探索教学新方法、新途径。

(二)学生训练与体质监测

1.负责学生课余训练、竞赛活动、器材管理和学生健康状况调查研究。

2.负责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3.负责学生体质监测成绩的管理和上报工作,搞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身体素质测试、评价、统计、汇总,了解并统计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有关教学资料的汇总,总结经验,提供工作修正建议。

(三)运动场地和器材的管理工作

1.负责运动场馆的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各场馆基础建设,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负责运动场馆的卫生工作,责任到人,保持教学、运动场地环境卫生清洁、整齐。

3.负责运动场馆内器材的管理工作,由专人清点,做好登记、维护、维修工作。

4.负责运动场馆秩序管理工作。按时开、闭馆,确保教学、训练、健身活动顺利进行。

5.做好校内、外大型活动运动场地保障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图书馆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文献资源建设工作

1.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文献资源保障体系,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对文献信息资源的需求。

    2.经常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出版信息,了解我校教学科研的需要,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读者意见,以提高馆藏质量,满足各层次读者的需求。

    3.保证纸质文献建设的基础上,加强电子文献及其他载体文献建设工作,使馆藏文献丰富多样,以拓展广大师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渠道。

4.建立合理的馆藏体系和科学的目录体系,建立完善的文献信息检索系统,满足用户多途径检索的需求。

(二)信息咨询工作

    1.提供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如当面咨询、电话咨询、邮件咨询、QQ在线咨询等。

    2.开展文献信息服务工作,包括课题跟踪、代查代检、学科服务、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等工作。

 3.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用户教育,包括新生入馆教育、一小时专题培训、预约培训、个性化辅导等,培养用户的信息素质及利用信息的能力。

4.负责各种数字资源订购前的调研、试用、论证、评价、宣传推广及用户利用情况调查,为订购数字资源提供可行性依据。

5.开展学术交流及馆际合作,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

(三)读者工作

1.开展书刊资料的借阅、宣传和查询工作。

2.指导读者阅览和解答读者的咨询,做好读者的导读工作,运用各种方式向读者宣传推荐馆藏资源,提高各种文献资源的利用率。

3.开展多种形式的读者活动,充分发挥图书馆第二课堂的教育职能。

4.保证足够的书刊阅览服务时间,假期保证一定的开放时间,网上资源的服务做到每天24小时开放。

(四)自动化建设工作

1.加强计算机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及数据的安全,确保图书馆自动化系统的正常运行,为读者正常使用图书馆资源提供保障。

2.做好图书馆网络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网络安全畅通。

3.负责图书馆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4.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及特色数据库开发。

(五)教学工作

1.承担全校本科各专业文献检索课的教学任务。

2.负责制定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按学科发展需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

3.积极组织和开展各种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下设教育技术中心和网络管理中心,为学校的教育信息化、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科研学术以及校园文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育技术工作

1.根据学校的工作规划和教学、科研、医疗的需要制定本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

2.及时了解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的现状和前沿,为学校党委的决策提供依据。

3.协同网络管理中心和教学单位,完成学校多媒体教学资源建设,并为教师提供良好的服务。

4.负责学校师生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5.配合教务处,完成学校网络课程建设工作。

6.配合各部门完成学校各种活动的前期录像和后期编辑工作。

7.承担学校课堂教学多媒体设备、医学实验设备、有线电视及网站的维护工作。

8.负责园区内有线电视信号的接收与传输工作。

(二)网络管理工作

1.负责校园网络的整体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2.负责对网络系统的设备进行管理、配置、监视、故障诊断、性能优化、软研件升级及维护。

3.负责校园网与网络通讯部门、上级管理部门、各高校和其他相关网络间的对接等工作,加强学校与外界的信息交流。

4.负责与CERNETCHAINNET互连,并提供域名服务。

5.负责校园网络的IP地址规划,分配和管理。

6.负责学生宿舍网络的运行及管理。

7.对各部门计算机接入校园网络提供技术支持。

8.对校园网络系统的运行进行监控,确保网络正常运行。

9.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网站的建设、学校主页制作、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网站的正常、安全运行。

10.负责对公共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系统软件和业务应用软件的维护、优化管理工作。

11.对各部门的网站建设提供服务器空间和技术指导,努力开展对网络信息技术方面的咨询、服务和培训工作。

12.与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工作。

13.配合各部门,完成学校各种信息的发布工作,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14.协同教育技术中心和教学单位,完成学校多媒体教学资源建设,并为教师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教学院系

教学院系是负责学校课程教学、科学研究、学生课程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教学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度建设工作

1.负责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

2.负责起草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

3.负责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

(二)教学、教改工作

1.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参与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课程结构、设置和教学大纲

2.做好教学管理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单位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建立教学质量档案,完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执行二级教学督导组制度,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3.负责执行教学计划和各项教学制度,确保教学秩序稳定和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4.研究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队伍建设、教风建设和教学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

1.根据学校科研和教学研究的有关规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科建设发展计划与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学术研究方向的确定、学术梯队的建设及大项目联合攻关的组织工作等。

2.组织科研立项、研究、结题、发表论文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科学研究质量和学术水平。

3.发动广大教师,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科学研究与开发,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的管理,做好本单位“产学研”合作工作。

4.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建设和科研任务,检查实践性环节的落实。

(四)党总支工作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和指示,负责组织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通报本单位党总支工作情况,制定党总支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组织本单位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党总支的自身建设。

3.负责本单位各党支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开展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4.做好本单位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5.执行学校群团组织的各项决议和指示,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和学生参与群团活动,并配合学校群团组织做好群团干部的培养、考核和评优工作。

(五)教师队伍建设

1.负责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建设。

2.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教师的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并对各类人员的聘任、奖惩和职务晋升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本单位的教师培养工作,特别是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合理制订本单位教师培养和培训建设性计划,与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协调落实。在学校指导下,负责学校重点学科骨干教师以及各类学科带头人与管理人才的遴选与推荐。

4.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提出本单位教研室设置方案,报学校审批后执行;在学校核定的岗位职数内,提出本单位教研室负责人聘任意见,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5.根据学校核定的人员编制,对本单位各类人员的结构 合理规划,对本单位调入和调出人员提出意见。

(六)学生管理工作

1.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单位各期班辅导员和兼职班主任的选配工作,共同做好本单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学生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和学风建设工作。

3.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各项竞赛和第二课堂活动。

4.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困难家庭认定、评优等的推荐工作。

5.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入学教育、生产实习、毕业等阶段性工作。

6.配合就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七)考试工作

1.负责组织本学院开设课程的考试,确定考试时间和参考班级。

2.负责组织教研室按教学大纲要求命题、制卷、封存试卷、装订。考试结束后组织阅卷、上报成绩、打印成绩单,并进行成绩分析。

3.负责安排监考、管理考场,处理考场突发情况。

4.负责违纪考生的处理。

(八)其他日常工作

1.负责本单位各项工作成果及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负责校园网本单位网页的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

3.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负责对本单位预算内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4.负责本单位文书、档案、保密、安全、防火等工作。

5.贯彻落实学校下达的各项行政工作任务。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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