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日期:2023-05-05 15:02:03  发布人:  浏览量:

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准、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决定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党委书记李才: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分管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护理学院

党委副书记、院长蔡建辉: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处。联系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党委副书记林长英:负责组织、宣传、思政、统战、离退休、学生、工会、妇委会、共青团、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党委组织部(党委党校、组织员办公室、人才工作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统战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工会、妇委会、团委。联系检验学院、健康管理学院。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吕海龙:主持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巡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室、审理室、党委巡察办公室。联系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党委常委副院长王柳行:负责教学督导、教师培训、校园安全保卫、国有资产、实验室管理、基建、后勤保障、预防保健和医疗卫生等工作。分管安全保卫部(处)、教学督导与评价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医学教育研究所)、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友工作办公室(教育基金会)、后勤保障部、校医院、附属医院(兼任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书记)。联系临床医学院、外语教研部。

党委常委副院长金连海:负责规划与法制建设、人事、科研、学科建设、社会合作与服务、物资采购、疫情防控、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图书情报、档案管理、学报等工作。分管党委校长)办公室、人事处、科技处、社会服务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学报编辑部。联系基础医学院、体育教研部、吉林省抗体工程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党委常委副院长徐冶:负责教学、招生就业、计划财务、国际交流、教育技术等工作。分管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内部控制办公室)、国际交流处、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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