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日期:2015-11-24 00:00:00  发布人:资产管理处  浏览量:

1、实验员和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要充分做好教师、学生到实验室进行实验和技能训练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好正常实验、技能训练课与课余时间开放和关系,维护好实验设备。

2、教师、学生利用休息日到实验室进行实验、技能训练,需提前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由实验中心安排后进行。

3、师生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实验、实训设备,保持室内卫生。

4、师生到实验室进行实验和技能训练必须有实验员和实践指导教师在场方可进行,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业务的指导和人身、设备安全的监护,并做好详细记录。

5、 在实验训练进程中如发生设备损坏,按照《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学生进行创新实验、专业创新科技活动,必须由专业指导教师在场指导,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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