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吉教发[2017]1号文件关于印发《开展打造“平安稳定和谐校园”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抓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校园管理和信访维稳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围绕我校意识形态安全、校园安全,信访维稳安全三个方面重点任务开展专项工作,认真细致排查影响我校安全稳定的风险点,强化安全责任机制的落实,及时化解和整改突出问题和矛盾,力争做到在党的十九大期间,确保我校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意识形态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校园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进京集体上访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着眼全局、稳定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大安全、大稳定”理念,确实把这次专项工作作为当前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突出其极端重要性,全校各项工作都要服务和服从安全稳定的大局。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要突出工作重点和难点,对重大安全稳定的隐患问题要先期排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各单位要搞好协同配合,形成安全稳定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的目标。坚持各单位、各部门分级管理的负责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分工,要把风险和隐患问题化解在本单位本部门,杜绝问题上交、矛盾上行。要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和矛盾,避免解决了老问题,又出现了新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打造“平安稳定和谐校园”专项工作,学校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郑永奎 蔡建辉
副组长:张 印 白 雪
成 员:聂 翔 徐卫东 苏水桥 杨 红 何求胜
葛晓华 王金成 何加军 胡 晋 王 勇
高红旺 曲宝忠 郭景森 孟繁利 董 东
李卫华 田 敏 冯 磊 刘诗福 张 平
于秀芬 孙爱国 王冰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王金成兼任。
四、工作措施及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工作从2017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按照自检自查、整改落实、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检自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1、开展专项工作动员。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工作的准备,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制定专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将思想统一到维护全校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教书育人环境上来。
2、深入开展自查。各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三个方面的自查,在广大师生员工中深入查找校园安全管理的风险隐患,特别是涉及到我校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外国留学生来自热点地区,查找深层次的稳定风险隐患,深入查找信访维稳重点矛盾问题;按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整改落实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1、各单位要针对自检自查阶段梳理发现的问题,要从高校意识形态、校园安全管理、信访维稳三个方面,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部门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并依据方案抓好整改工作。
2、建立专项工作联系点。省厅(委)领导由驻厅纪检组长、省高校工委副书记邱成带队将包点我校指导和调研这次专项工作。我校也相应成立了专项工作组织机构,对各单位专项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听取工作汇报。
3、签订专项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将针对开展打造“平安稳定和谐校园”专项工作与各单位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压实此次专项工作责任,确保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抓好专项工作的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1、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访事件的应急预案、学校不良信息处置应急预案等,适时组织开展全要素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更加高效地处置突发情况。
2、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十九大召开期间,各单位部门要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值班值守制度、“零报告”制度,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及时处理各种问题。每天要向学校专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当日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3、搞好专项工作总结。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打造“平安稳定和谐校园”专项工作情况,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将开展情况按照方案要求及时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抓好统筹部署,领导指挥在先,整改落实在前。
2、要强化监督问责。要落实安全稳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加强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认识不高、工作不力、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要视情进行约谈,责令整改,对出现问题的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3、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校园安全、信访维稳安全、校车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体系,努力通过规范化、常态化的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确保我校长期安全稳定。
4、要及时报送材料。各单位、各部门要于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打造“平安稳定和谐校园”专项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学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医药学院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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