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实际,编制了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一、概述
(一)强化思想认识
2019-2020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和《吉林医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相关规定,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党务、政务、教务公开透明度,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由党委(校长)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联动的信息公开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和良性互动。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网上信息公开的即时更新,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实时报送公开信息,构建了“任务明确、职责明晰,各负其职、各尽其责”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三)拓展公开渠道
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栏目的管理维护,及时发布最新信息,确保网站内容涵盖《清单》要求的所有内容。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公告、信息简报和微博、微信等载体,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和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心的焦点问题,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9-2020年度,主动公开校内信息,主要包括:学校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干部人才工作信息、资产管理与后勤工作信息、学位学科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工程建设信息、人事师资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等工作。
(二)公开方式
学校构建了完整的信息发布网络,通过信息公开网、学校门户网站、学校年鉴、校报校刊、电子屏幕、会议纪要、信息简报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重要信息,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切实增强了公开的实效性、权威性。学校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三)公开程序
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制度实施信息公开,做好信息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合法性。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进行总体把关,报学校审批后予以公开。认真收集反馈意见,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处理和落实情况,同时对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
(四)公开时限
严格信息公开时限管理工作,坚持将信息公开时限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对于常规性的重点工作,实施定期公开;对于阶段性工作,实施逐段公开;对于临时性工作,坚持随时公开;针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加以补充完善,必要时实施再次公开,从而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实效性。
(五)本学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坚持学校基本信息必公开
不断加大基本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统计公报、年度计划、重要统计数据、学科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信息,定期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新。除涉密项目外,所有项目的采购信息(包括采购公告、招标公告等)均在校园网主页上公开,并对结果予以公示。2019-2020年度,学校共主动公开信息204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关于学校整体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要点类信息5条;关于教学管理类信息26条;关于科研管理类信息1条;关于学生管理类信息169条;关于组织宣传类信息19条;关于招生就业类信息1542条;关于招投标类信息191条;关于纪律监督类信息41条;关于校园安全稳定的信息4条;关于教职工权益类信息45条。学校校园网主站的日均浏览量约为4500人次。
2.坚持招生信息必公开
学校高度招生工作,不断增强招生流程及考核测试透明度,实行阳光招生。制定了《吉林医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发布了《吉林医药学院2019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建立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做到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信息公开。在“阳光高考网”公布学校性质、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并通过校园网向全社会公布。在各省分批次、分科类录取结束后,及时将考生个人录取信息上传至学校校园网。在各省分批次、分科类录取结束后,及时将录取人数、录取最高、最低分情况及时通过学校校园网向全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期间由专人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并在校园网及招生章程中公布咨询电话:0432-64560120,招生网址:http://zs.jlmu.cn、招生工作微信公众号:jlyyxy_zs,以及考生申诉渠道和监督部门电话:吉林医药学院纪检监察机构,0432-64560212,电子邮箱:jlyyxy_jj@163.com。实现了招生工作全程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本年度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1542条,其中包括招生信息87条,就业信息1455条。
3.坚持干部人才工作信息必公开
学校重视干部工作和党建工作,坚持党员发展教育及干部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通过校园网、部门工作网页、干部工作群等平台发布关于领导干部任免通知、党员发展计划等信息。本年度主动公布了规章制度2项、干部任免信息17条。
4.坚持招标采购信息必公开
学校坚持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制度,成立了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学校图书、仪器设备、重大基建项目招标、采购均由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处理,并上报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中标结果。本年度制定规章制度2个,分别是《吉林医药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医药学院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实施细则(试行)》;学校招标、中标公告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共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各类信息191条。
5.坚持科研工作信息必公开
学校重视科研工作,严格按照《吉林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规章制度布置、管理学校科研工作,发布学校荣获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信息1条。
6.坚持教学质量信息必公开
学校重视教学信息公开工作,对学校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学生数量、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等基本数据和人才培养特色、质量保障、专业建设与特色发展等实施情况方面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本年度新增本科专业1个,获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项、第二学士学位专业3个,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1门,本年度通过各种平台发布教学相关各类信息26条。
7.坚持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必公开
不断加大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学生管理服务的制度信息和评优评奖信息,通过校园网公布大学生管理、心理咨询、思想政治教育、奖(助)学金发放情况和评奖、评优情况、大学生应征入伍、公寓服务等信息169条。
8.坚持人事工作信息必公开
学校重视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对人员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设置与聘任、各类人才选拔、教职工业绩考核与奖励办法等信息进行了全方位的公开,通过学校网站、人事处网站及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人才招聘信息、人员考核信息、选人用人荐人信息及其他信息公告等各类信息41条。
10.坚持财务工作信息必公开
学校不断完善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制度,分层次公开必要的财务信息,包括:公开国家财务法规、学校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结算流程、学校资产情况;学生需要交纳的各种费用、收费标准、国家和省有关批准文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年底财务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预算信息情况。本年度成立、调整领导小组3项,修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9项。
11.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必公开
学校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大中外合作办学力度,并加强来华留学生管理,及时发布了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5条。
12.教职工权益信息必公开
学校充分发挥工会桥梁作用,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深化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全年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信息45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允许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向学校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本年度,信息公开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普遍对我校信息公开的透明性、实时性、普遍性表示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投诉举报方式、控告申诉受理范围等业务工作内容进行信息公开,主要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监督情况、领导干部任用程序及结果的监督情况、年度考核评优和表彰奖励的监督情况、工程项目监督情况、招生录取和收费监督情况、财务管理监督情况及物资采购项目监督情况等。
本年度,学校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系统;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建设不够健全;信息公开即时性有待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校将不断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学校工作全面发展。同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表1《吉林医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链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吉林医药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吉林医药学院党委(校长)办公室(电话:0432-64560115)。
吉林医药学院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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